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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北斗星”未检工作室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2018年至2022年,青海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6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33人,不批准逮捕23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09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30人,不起诉273人,附条件不起诉178人......
【资料图】
“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发布《青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2023)》(以下简称《白皮书》),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广泛共识和行动力量,护航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快乐成才。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积极转变工作方法,持续深化法律监督、助推社会治理、创新举措机制,呈现出许多亮点和突破,新一年又将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为全省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民族振兴。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国家保护大格局中承担着特殊职责和重要任务。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青海省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强“双向保护”,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充分发挥社会调查在办案帮教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落实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于依法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认真做好跟踪帮教考察工作,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旦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建议公安机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不断完善罪错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多层次的帮教体系,进一步加强同共青团、妇联、民政、教育、学校、社区等方面的联系沟通,争取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以学校、企业、社区观护基地为抓手,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帮教感化,与省教育厅、省妇联、团省委在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建立“未爱·守心”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对罪错未成年人实行分级干预矫治,引入司法社工、青年志愿者等参与矫治,并借助网络平台线上线下综合帮教,确保帮教延续性和针对性,保障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依法能动履职保护未成年人
全省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并在办案中始终关注未成年被害人,进一步加强保护救助工作。
白皮书显示,2023年,针对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逐年上升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聚焦强奸、猥亵儿童等十个重点罪名,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性侵害未成年人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监护侵害犯罪,促进家庭保护,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处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等犯罪。
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切实加强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隐私权等权利,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监护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督促各地加快推进“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规范询问、取证、救助工作程序,检察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同步介入,一次性开展工作,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因多次询问、反复取证遭受“二次伤害”,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目前,全省共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13个,累计开展心理疏导与测评1157人次,帮助复学转学11人次。
强化落实司法救助。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2023年,省检察院会同省妇联部署开展“关注困境儿童和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行动,对因案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和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开展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化综合救助。
持续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2021年7月,省检察院联合8部门下发《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整合各部门资源,促进部门联动、及时排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形成衔接有序的未成年人保护良好局面,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固定证据,有效惩治违法犯罪,将不法侵害降到最低,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司法救助。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建立藏汉双语强制报告小程序及报告平台11个,获取强制报告线索215件,立案12件,起诉6件。
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省检察院制定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推动全流程、全链条、全领域融合发力,持续加大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力度。
白皮书显示,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注重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对接联系,更加积极主动依职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必要的羁押。强化对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助推被羁押未成年人的帮教维权。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积极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监护、代理、抚养、收养、继承、教育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稳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加大办案力度,成功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活动场所和设施安全、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新兴业态的重点领域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76件,会同省妇联发布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0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推动构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立体格局。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等部门共同会签《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的意见》《强青海省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目前,全省共有380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进校园活动覆盖全省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教机构四个层级,实现了常态化。2023年,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妇联、团省委联合部署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在疫情结束后的第一个新学期,为全省中小学生送上法治大礼包,打造“未爱·守心”云课堂系列网络法治宣传微课堂,每月向全省中小学校推送。
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携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不间断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密织未成年人校内校外安全网。2019年5月,省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开展“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调研督导工作,先后62次到全省467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坚持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把预防性侵害工作纳入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形成“检校共建”合力。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一同为未成年人筑起安全屏障。以案件办理为切入点,及时发现社会管理漏洞,以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适时预警和整治,共同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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