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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复议案件申请人、案涉地党委、政府分别为自治区司法厅送来了“复议为民真抓实干 化解争议高洁清廉”的锦旗和“司法为民 服务基层”的牌匾和感谢信。这是厅行政复议二处办案人员认真落实司法厅党委建设服务型机关要求的成功验证;更是办案人员紧紧围绕主题教育以学增智、以学促干,聚焦问题、知难而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具体体现。
该案中,通过现场勘察踏图、听证会上申请人自认,办案人员发现申请人的房屋不在案涉批复范围内,即申请人与本案无利害关系。考虑到申请人的房屋被征收后,未得到过任何补偿,申请人生活困难,申请人自2013年多次通过检举、复议、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复议人员积极作为,立即着手制定调解方案,启动复议案件调解程序。
调解期间,办案人员针对申请人的每一项补偿请求,依法依规地制定了个性化的调解方案,积极与申请人、案涉地政府双方进行多次沟通协调。一方面,客观指出案涉地政府存在的问题,引起案涉地党委、政府重视,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另一方面,通过以情讲法、以法论情、释法明理、以情讲理,多角度多方式向申请人释法说理。
在复议机构和案涉地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案涉双方就补偿数额、补偿方式等事项达成了一致,自愿签订了补偿协议,实质性解决了十余年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行政复议的温度。
自治区司法厅将继续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创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