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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网讯(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马莹莹 季昕怡)行政诉讼案件往往案情复杂多样,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如果简单就案办案,不仅难以应对多元利益诉求,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冲突。为促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近年来,沧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依法监督与化解争议有机结合,在充分调查核实基础上,围绕行政争议焦点,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圆桌会议、专家座谈、智慧借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避免程序空转,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截至目前,他们办理了全国典型案例1件,全省典型案例2件,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今年3月,他们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改革经验被评为沧州市2022年度典型改革案例。
更新监督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筑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基本盘”。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更新行政检察监督办案理念,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具体办案中,检察人员强化释法说理,充分考虑“法、理、情”,回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对人民法院裁判并无不当的申请监督案件,努力向当事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通过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沧州市检察院发挥对下指挥、协调、督导作用,从评估化解可能、制定化解方案、化解工作实施等方面加强对下指导,推动各基层检察院协同推进,合力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强化精品意识,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从办案细节着手,牢固树立案例意识,将典型案例发现、培育、编写作为日常工作内容,带动提升整体办案质效。
厘清争议焦点,坚持多措并举,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组合拳”。沧州市检察机关坚守客观公正立场,通过调查核实,奠定精准监督化解基础;运用听证方式,借助外力提升办案效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聚焦争议焦点综合施策,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对于影响案件关键事实认定的证据线索,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查明案件事实,促使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引导形成合理预期。坚持能听证、尽听证,为当事人搭建沟通的平台,引入专业力量帮助查清案件事实,提升办案效果。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注重总结梳理类案办理经验,结合办案对共性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从个案办理拓展至系统治理,促进依法行政,为助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争取各方支持,加强协作配合,奏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大合唱”。沧州市检察机关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深入开展。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出台强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为工作推进提供有力支持。主动加强与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的交流沟通,通过联席会议、案件会商、联合开展专项活动等方式,及时将监督意见转化成各方共识,在监督与支持的良性循环中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案落实过程中,与相关行政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对争议化解情况一跟到底,必要时共同研究解决措施,确保化解效果。对制发检察建议案件,及时跟踪回复落实情况,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将检察建议回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提升检察建议落实刚性,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