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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待业的应届毕业生荔枝和辅导员一起“山寨”了一份三方协议。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意味着找到了工作,学校再根据三方协议的签订情况来统计毕业生的就业率。为追求就业率,一些高校将三方协议的签订率层层传导:有辅导员为“方便”学生,直接代其“网签”;有商家帮学生实现“假就业”,提供付费“盖章”服务……一条“山寨”三方协议的“假就业”链条,随着就业季“浮出水面”。(7月28日《北京青年报》)
高校追求就业率,本来是没有问题的,学生学习就是为了就业,这不是功利而是现实,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尤其是在大学生就业难的现实下,不追求就业率的高校,恐怕不是为学生负责的好学校。然而,如今一些高校追求就业率,是为维护自己的办学声誉——办学质量高不高、学校声誉好不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毕业生的就业率。或是为保住学校所设部分专业,就业率与学科专业是否继续存在息息相关——2011年教育部要求:“对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
由此而言,就业率既关乎“面子”又关乎“里子”,于是,步步紧逼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甚至千方百计帮助毕业生实现“假就业”的情况,便存在于很多高校。有媒体曾披露,有的高校将毕业证、答辩、评优等与就业协议挂钩,就是为促使毕业生尽快找到就业单位签署三方协议,哪怕是虚假“就业”。为满足一些学生的“切实需要”,“假就业”产业链应运而生,据媒体调查,一些网购平台只需花几十元到百余元,就可以帮忙实现“纸面就业”,“这在高校校园里早已不是秘密,非个别现象”。
高校在就业率上如此投机取巧,违背了自由意愿原则,可能损害学生的利益。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这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就业,包括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从事何种职业劳动、进入哪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等。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的劳动关系。而高校的步步紧逼,有可能妨碍毕业生在择业时考虑真正的意愿和职业规划,对学生恐怕不公平。
从往深了说,就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高校催生的“假就业”,会干扰正常的招生就业秩序,误导国家招生就业政策。因此,教育部早就要求,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国家统计局也要求,高校就业率要挤干水分,确保每个数据都硬邦邦,经得起推敲。
“盖了章就算就了业?”相关部门必须对高校就业数据加强监管,以“零容忍”态度惩处作假行为,维护学生利益和教育公平;要摒弃单纯以就业率高低衡量办学质量的做法,大学生就业难并非都是办学之过,也有就业市场结构失衡等原因,不妨对毕业生延长就业考核周期,实施“跟踪制度”,把毕业生就业后三年至五年的职业发展情况纳入评介体系。
而高校要从大一开始就要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淘汰“水课”,致力于帮助学生提升就业技能、解决就业障碍,打通高校与企业间的人才供给渠道,而非在毕业季催学生“假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