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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主义是个新名词。如果时光往回走几年,这个名词可能很少有人会听到,更谈不上流传。然而这几年,你走在大街上,待在办公室,或穿梭于小胡同,都会偶尔听到这个原本陌生的词汇。如今,不少人都会做出不结婚的选择。而做出这个选择必须谨慎。今天,小编带领大家跟随婚姻法学者陈汉,从法律应对的角度做一些分析与提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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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给成年人带来的最大的权利义务,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而是赋予了彼此在医院里为对方签下“放弃治疗”四个字的权利。这无法用监护、代理来解释,这是比监护、代理更高层面的权利,即配偶权的核心权利。
当然,“放弃治疗”的决定权,大部分人没有机会去行使。配偶的权利与义务,平时更多的是相互的照顾。如果在火车上看到下铺的乘客肚子疼不去叫列车长,最多是一个道德上的低评价。但是在配偶生病的时候不照顾不送医院,则有可能构成法律上的责任,甚至有可能是刑事责任。这是婚姻带来的责任,当然也是婚姻带来的“福利”,即有需要的时候被人照顾的“福利”。
婚姻带来的下一个话题,则是在近些年充满了传奇与悲剧的话题,即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债务。中国的部分媒体,对女性充满了恶意。嗯,是的,满满恶意。如果上网一搜“天价分手费”,就能出来一堆新闻。在这些媒体记者的眼里,女性与一位男性企业家在离婚案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是男企业家为离婚付出的“代价”,是男方给女方财产。
从法律上看,这样的描述是大大的错误的:这是婚姻中的女性合法地分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财产份额而已,并不是从丈夫碗里抢走一块肉。近些年从来不缺富豪离婚的新闻,因离婚而获得巨额独立财产的女性传奇并不罕见。同样,到了夫妻共同债务方面,则有诸多的"被负债"的悲剧出现。但是法院本着"夫妻财产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判决了诸多外人(包括法官)可能永远无法查清到底是否知情的共同债务案例。是的,从逻辑上看,共同享有富贵,那么也承担追求这种富贵带来的不利。
婚姻也带来了继承权。感谢中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限定继承制度,继承最坏的结局也是在所获得遗产的范围之内承担债务与责任。因此,继承本身不会带来什么不利的财产后果。当然,因继承而与配偶的其他继承人,特别是与先生在此前其他婚姻中所生的孩子进行诉讼,也不罕见。
所以,当一位女生在考虑是继续做伴侣,还是选择结婚的时候,首先要考虑一下上述的问题,即结婚会带来哪些法律上的利与弊。
另外,陈汉学者指出:选择单身,也需要规划。很多人自嘲,单身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似乎只要管好自己,就不需要去进一步规划了。这,其实并不是一个严肃对待自己与家人的态度。
首先要规划一下自己的身体健康问题。即自己在最坏的情况下,特别是父母不在身边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有个被授权人?现行《民法总则》规定了日常的代理制度,也规定了失去行为能力之时的指定监护人的制度,明确了在需要的时候,可以指定所信任的人担任代理人/监护人。这位所信任的人,可以是朋友,也可以非婚同居的伴侣。
其次,需要规划对自己的父母的照顾与保护。在选择不结婚的情况下,除了下文要提到的孩子,更需要保障的其实是父母。人吃五谷杂粮,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一定走在父母之后。因此,需要预设万一的情况下,父母怎么办?这是个沉重的话题,也是一个负责任的人不应该回避的。因为每个人自己及父母的个人财务、年龄情况都不一样,无法给出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但是买好保险指定父母做受益人可能是一个比较基础性的安排。财务状况更好的,则可以设立一个家庭信托。最后,如果选择单身不生育,也一定考虑自己的财务规划。
保持伴侣关系,还是选择结婚,这是个人的选择。随着时代的发展,每个女生对于幸福的定义都有所不同,且在不断发展变化,任何人都无权评判标准是否合理,或者随意揣度别人的生活。在这里,小编也祝愿每一位选择不结婚的女生,都终将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成为那个自己想成为的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