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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的案件是没有纠纷的,比如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案件,这样的案件就可以直接进行判决,如果一审终审裁定不合理的话应当怎样进行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审终审裁定不合理怎么办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所谓二审终审制,就是无论什么官司,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官司不能再继续打下去。地方任何一级人民法院审判一个尚未审判过的案件,这一审判过程就叫做第一审。第一审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或裁定,并不是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允许上诉的裁定除外)。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重新审判,纠正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中的错误。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提出公诉的案件,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重审,纠正错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当事人或公诉机关的上诉或抗诉,对已经审判过的案件重新审理,重新判决,这一审判过程就称为第二审。法律规定第二审的目的,是借助第二审,发现和纠正第一审的错误,仍然会有当事人对第二审判决、裁定不服,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到此为止,官司的处理就结束了,当事人不能再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重审。
如果当事人对第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只能申诉,不能上诉。申诉不影响第二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一场官司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并不是说每一个官司都要经过两级法院的处理才结束。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无论是否满意,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刑事案件中的人民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期限界满,判决、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这样就不再发生第二审的问题。另外,有些案件中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协议,双方当事人一旦收下了人民法院的调解书,调解书立即生效,也不会再发生第二审的问题。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一审终审案件如果裁定不合理的话,一定要找到不合理的原因,然后进行申诉,我国通常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在发生纠纷之后,如果不属于一审终审案件可以提起上诉,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找法网在线律师解答。